点击上方蓝字   旧标准规定:“不应为角膜屈光术后”。   新标准规定:“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鉴定为合格:   a)角膜屈光手术时年满18周岁;   b)手术前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同时不伴有其他相关病理性改变;   c)手术方式为利用准分子激光或飞秒激光进行的表层或板层角膜屈光手术;   d)手术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0.9,双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1.0,屈光度保持稳定;   e)任何一处角膜厚度不应小于μm;   f)双眼视功能正常;   g)无明显的眩光、干眼、雾状混浊等手术后并发症或后遗症;   h)具有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资料和包括手术切削参数的手术记录。”

角膜屈光手术技术日益成熟进步、临床应用日益广泛,已经成为临床矫正近视的重要治疗方式。经过近20~30年的临床长期观察,民航对角膜屈光手术远期并发症担忧正逐步消退,允许飞行员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技术的呼声日益高涨。为怀有强烈蓝天飞行梦想但已经接受角膜屈光手术的众多人员打开了一扇窗,也为近视人员接受最新医疗技术、摘掉眼镜进入飞行员队伍提供了契机。

黑格尔有一句名言:一个民族有一些   第一步:双眼向上、下各看三次

第二步:双眼向左、右各看三次

第三步:双眼向左上、右下各看三次

第四步:双眼向右上、左下各看三次,视线在空中划出了一个“米”字

  第五步:划完“米”字,让眼睛顺时针、逆时针各转三圈

全部结束后闭眼休息一分钟,然后睁眼注视远处绿色植物2~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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